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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国税局一直按规定进行征税管理 网友反映不实
http://www.hebnews.cn 2010-07-29 17:50 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729726日本网关注了网友反映的《鸡泽县国税局十几年不收商户税 突击征税引不满》一事,并与鸡泽县国税局取得了联系,具体了解此事,鸡泽县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200411之前,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商店门市等个体工商户统一实行定额征税管理。自200411日起,对全县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停止了征收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超照常征税),但从未放弃管理。另外网友反映“不给出具任何票据”和“一位副局长扬言,谁不交明天就封门市”的说法并不属实。下附回复原文:

鸡泽县国税局

关于河北新闻网网友投诉问题的回复

 河北新闻网:

首先,对贵网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原则深表敬意!

鸡泽县位于邯郸市东北部,面积337平方公里,人口27万。我县以农业为主,流动人口较少,商店门市规模不大。200411日之前,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商店门市等个体工商户统一实行定额征税管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冀财税[2004]4号)精神,自200411日起,我局对全县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停止了征收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超照常征税),但从未放弃管理,每年都进行税收调查和测算,凡达到起征点(即销售货物月销售额达到5000 元或提供劳务月经营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均按税法规定进行了税款征收。故“十几年来,从没有对县城个体工商户进行征管”问题投诉不实。

近年来,随着鸡泽县招商引资、全民创业力度的加大,县域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随之而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额是逐年增长。我局通过经济分析和税收调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进行定额测算,发现县城及乡镇所在地的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已达到或超过增值税起征点。(当月销售额达到5000元起征点及以上,就应该按3%的征收率全额进行申报纳税,也就是说最少也要缴纳150元税款)这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依法治税的要求。

“加强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管理,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既是省、市国税系统和当前税收工作的要求,更是公平税负、堵塞管理漏洞,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20104月,我局向邯郸市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后,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如电视通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税务干部上街宣传等,积极稳妥地向广大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政策宣传。这是我局加强征管、堵漏增收、为国聚财而采取的一种日常征管措施,故不存在“突击征税”,而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按程序、按政策进行的纳税调整。特别说明的是,我县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能够理解和配合税收工作,依法申报缴纳税款,我们也严格按照规定为其开具了完税证明。“不给出具任何票据”实属无稽之谈。

近年来,我局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局党组通过调查和质询,未有发现在漏征漏管户清理中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的现象,“一位副局长扬言,谁不交明天就封门市”的说法更是无中生有。

以上回复均有据可查,我们希望也相信贵网能够实事求是地进行报道,正确引导广大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的遵从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为依法治税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我们对贵网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作风十分感激!欢迎贵网及各界新闻媒体对我局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报道并予以监督。

 

                           鸡泽县国税局

                           2010729

 
责任编辑: 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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