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下岗职工:我是成安县物资局的下岗职工,在1995年我们单位的职工相继下岗,单位没说什么,便让我们回家等待通知,一直等到现在。期间没有发过生活费,也不缴纳养老保险。
物资局原来占地24亩,逐年被卖的越来越小,最好只剩下一个办公大楼也正搞开发,但是没有一分钱是用到我们下岗职工身上的。现在单位让我们补交一直未缴的养老保险金,包括单位应缴的和我们个人应缴的都让我们个人缴纳。为这事,我们也咨询过律师,律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只需要缴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另外的则应由单位缴纳。
请上级领导督办此事,让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别让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再迷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