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25日讯:本网于3月23日刊发了网友反映的
《衡水市开发区富力城居民想喝水先交物业费?》一事。并持续关注。今天我们收到了衡水市开发区管委会的回复,回复中表示,富力城小区的物业用水、绿化用水量是小区总水表扣除居民用水和门店用水后的数额。之所以要求用户出具物业购水证明,是为了每月与物业结算水费对账更加清楚明白,避免与物业产生纠纷,与物业费无关。下附回复原文:
河北新闻网:
关于网友反映“衡水开发区富力城居民想喝水先交物业费”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人员立即到自来水厂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富力城居民对凭物业出具的购水证明购水的理解,与开发区自来水厂凭条购水的初衷是有出入的。
富力城小区的物业用水、绿化用水量是小区总水表扣除居民用水和门店用水后的数额。之所以要求用户出具物业购水证明,是为了每月与物业结算水费对账更加清楚明白,避免与物业产生纠纷。
居民凭条购水和缴纳物业费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现在售水也不存在没有购水证明就不卖水的情况,而是为避免与物业发生纠纷尽量要求用户出具购水证明。自来水厂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解释力度,避免居民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