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对永年县化肥厂一事做出批示
本网讯(成志霞) 9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对本网关注的永年县化肥厂一事做出批示(《永年县化肥厂200多名员工竟签不了劳动合同》),批示全文如下:
请永年县工会了解一下,如情况属实,基层工会应协调企业与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签定劳动合同,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又能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请省总保法办督办。
马兰翠
2009年9月16日
在做出批示的同时,马兰翠还让工作人员通过河北新闻网,转达她对广大网友的关爱之情,如果广大职工在维权方面遇有问题,可以通过职工维权热线12351来反映情况。
当日下午,记者与永年县化肥厂投诉人取得联系,他高兴地说:“现在厂里开始统计名单了,谢谢你们。”当记者告诉他,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对广大职工的事情非常关心,并做出了重要批示时,网友激动地说:“谢谢省领导,这次我们的问题有希望解决了。”
责任编辑:
程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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